湖北特检院宜昌检测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发布时间:2026-06-23 浏览次数:6次
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约4.1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2.30%。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总体呈现“四屏三江一区”生态格局。“四屏”指鄂西南武陵山区、鄂西北秦巴山区、鄂东南幕阜山区、鄂东北大别山区四个生态屏障,主要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三江”指长江、汉江和清江干流的重要水域及岸线;“一区”指江汉平原为主的重要湖泊湿地,主要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洪水调蓄。本项目位于宜昌市西陵区中南路与峡州大道交汇处,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鄂政发[2018]30号),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该文件划定的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和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项目选址选线位于该文件确定的生态红线范围之外。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于二类功能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长江,属于Ⅱ类地表水体,项目所在地声环境属于2类、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采取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营运期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检测仪器后段清洗废水依托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一期气瓶水压测验、气密性检验和气瓶内部清洗。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实验废液及设备仪器首次冲洗水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环评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功能,不会导致区域环境 质量降低,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项目的建设及运营不涉及直接开发或大量取用水资源、矿产资源、燃料、生物资源等自然资源,项目在设计及施工过程按照国家节能环保要求进行实施,选用的运行设备均为国内较为节能的设备,故项目的实施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本项目位于宜昌市西陵区峡州大道与中南路交汇处,根据《宜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中附件10宜昌市西陵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可知,项目所在地为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重点管控单元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2050220001,属于重点管控单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