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发布时间:2026-06-23 浏览次数:6次
本规划范围为宜昌市中心城区,包括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小溪塔街道、东城试验区、龙泉镇)、白洋镇和顾家店镇行政辖区范围,总用地面积约 1623 平方公里。至 2035 年,预计总人口 300 万常住人口。为与《宜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方案稿)相配合,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1 年—2035 年。
本次规划分为两个阶段:“近期规划(2021-2025 年)”和“远期规划(2026-2035年)”。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厨余垃圾处理规划,以及垃圾转运设施、大件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等。
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结合规划协调性、生态适宜性、综合环境影响等,对规划的目标定位、规模、布局、结构进行综合论证,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管理措施,从而将环境因素有机地纳入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厨余垃圾处理规划,以及垃圾转运设施、大件垃圾处理设施规划的决策中,系统整合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提升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向规划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优化规划方案和环境保护方案的建议,以达到优化规划方案的目的,在规划层面最大程度减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