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生态水网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8个子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1 浏览次数:106次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中心城区生态水网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8个子项目(包括百星渠(观北渠至荆监一级公路)修复工程、盐卡泵站配套进水渠(化港河)扩挖工程、清水渠(兴业路至九线渠)连通工程、清水渠(观音寺闸至兴业路)生态修复工程、七支渠(西干渠至湖渠)生态修复工程、北港河整治生态修复工程、南港河整治生态修复工程、吴场渠(南港河至化港河)生态修复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百星渠(观北渠至荆监一级公路)修复工程;
(2)盐卡泵站配套进水渠(化港河)扩挖工程;
(3)清水渠(兴业路至九线渠)连通工程;
(4)清水渠(观音寺闸至兴业路)生态修复工程;
(5)七支渠(西干渠至湖渠)生态修复工程;
(6)北港河整治生态修复工程;
(7)南港河整治生态修复工程;
(8)吴场渠(南港河至化港河)生态修复程。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州市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竣工日期:
(1)百星渠(观北渠至荆监一级公路)修复工程:竣工日期为2025年5月;
(2)盐卡泵站配套进水渠(化港河)扩挖工程:竣工日期为2022年5月;
(3)清水渠(兴业路至九线渠)连通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2月;
(4)清水渠(观音寺闸至兴业路)生态修复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5月;
(5)七支渠(西干渠至湖渠)生态修复工程:竣工日期为2024年9月;
(6)北港河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竣工日期为2024年5月;
(7)南港河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竣工日期为2024年7月;
(8)吴场渠(南港河至化港河)生态修复程:竣工日期为2025年1月。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1日-2026年6月5日(共计20个工作日)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结果,项目采取了一些切实有效的环保措施,如施工期洒水降尘、生态恢复、弃渣运往指定弃渣堆放场等,运营期的定期打捞、绿化建设等措施,减少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项目各类环保设施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能够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如对此项目有异议者,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进行反映和投诉。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17-629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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